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拳击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竞赛小项设置为准。

 

  二、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

  2.运动员必须参加2022年广西青少年拳击锦标赛暨第十五届自治区运动会资格赛并取得区运会比赛资格。

  3.每单位允许男女各有2个级别可报3名运动员,级别自定,其它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参加区运会比赛。

 (二)年龄规定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年龄组别设置为准。

 (三)运动员资格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执行。

  2.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3.运动员参赛证在运动员到赛区报到后由赛风赛纪和资格审查部统一发放,运动员凭参赛证检录比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险以及持有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健康证明(包括脑电图、心电图检查)。

 

  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拳击竞赛规则10分制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抽签采用混抽的方式。

 (三)男、女子甲组每场比赛为3个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男、女子乙组每场比赛为3个回合,每回合2钟,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

 (四)称量体重:当日比赛的运动员在首场比赛开始前3小时称量完毕。女子拳击运动员需在第一次体检称重前提交未孕声明,未孕声明由父母或监护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参赛。

 (五)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运动员自备护齿(禁止使用红色护齿)和护裆、护手绷带、发网(女子运动员)、女运动员护胸。

 (六)运动员参赛必须穿比赛服装(拳击套服、拳击鞋),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七)重竞技项目运动员不得兼项比赛。

 (八)获2022年广西青少年拳击锦标赛暨第十五届自治区运动会资格赛各级别前三名的运动员为第十五届区运会的种子选手。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五、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40天在广西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s://116.252.25.33:8000/dist/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截止前,将导出的纸质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以寄出快件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广西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广西重竞技运动发展中心竞训部和大会竞赛部,同时用电子邮件发至qsntyc@tyj.gxzf.gov.cn、gxzjjzx@tyj.gxzf.gov.cn、gxqyhjsb@tyj.gxzf.gov.cn,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每项内容,凡漏填、少填、不用电脑打印报名、逾期报名均按不参赛论。

 (三)运动队于赛前3天报到。

 (四)各参赛单位在报到当天晚上22时之前,将本单位最后确认的运动员报名表、健康证明、运动员相关保险证明材料一并交大会竞赛处,过时按弃权论。

 

  六、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