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男子举重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竞赛小项设置为准。

 

  二、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按参赛运动员的8:1比例报名,运动员不足8人,可报教练员1人(运动员与教练员比例不足1人,按1人计算,如:运动员9人,可报教练员2人);允许报自费教练员最多两名。各组别各级别每单位最多可报2名运动员参赛。

  2.运动员必须参加2022年广西青少年举重锦标赛比赛,取得区运会比赛资格。

 (二)年龄规定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年龄组别设置为准。

 (三)运动员资格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执行。

  2.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3.运动员参赛证在运动员到赛区报到后由赛风赛纪和资格审查部统一发放,运动员凭参赛证检录比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险,报到时交大会组委会统一检查,没有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运动员不予参加比赛。

 

  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将按照国际举重联合会的最新竞赛规则举行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抓举、挺举的第一次试举重量之和不得低于报名总成绩的20公斤。抓举与挺举各第一次试举重量不得低于杠铃杆重量,否则不得参赛。

 (三)技术会议于赛前一天召开,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并不能更改。

 (四)运动员必须着专业举重服、举重鞋出场比赛。

 (五)运动员本次比赛参赛级别必须与2022年广西青少年举重锦标赛参赛级别一致,不能升降级别参加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肘部生理弯曲必须在医学监督裁判员验证批准后在赛前10分钟将申请表交至仲裁委员会并在上场比赛时向场上执行裁判员准确示意。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五、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40天在广西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s://116.252.25.33:8000/dist/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截止前,将导出的纸质报名表和excel版报名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以寄出快件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广西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广西举重运动发展中心竞训部和大会竞赛部,同时用电子邮件发至qsntyc@tyj.gxzf.gov.cn、gxjzzx@tyj.gxzf.gov.cn、gxqyhjsb@tyj.gxzf.gov.cn,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每项内容,凡漏填、少填、不用电脑打印报名、逾期报名均按不参赛论。

 (三)运动队于赛前3天报到。

 

  六、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