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跳水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竞赛小项设置为准。

 

  二、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按参赛运动员人数的7∶1比例报名。

  2.运动员必须参加2022年广西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暨第十五届自治区运动会资格赛并取得区运会比赛资格。各小项每单位最多可报3名(对)运动员参加区运会比赛,每名运动员报小项不限。

 (二)年龄规定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年龄组别设置为准。

 (三)运动员资格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执行。

  2.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3.运动员参赛证在运动员到赛区报到后由赛风赛纪和资格审查部统一发放,运动员凭参赛证检录比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险,报到时交大会组委会统一检查,没有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运动员不予参加比赛。

 

  三、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国际泳联跳水规则》和裁判法。

 (二)甲、乙、丙组单人项目和双人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

 (三)各参赛单位应在技术会议时将所有参赛项目动作表一次性提交裁判组。

 (四)乙组、丙组规定动作均按抽签后的顺序统一填写动作表,并按填表动作顺序进行比赛。

 (五)乙组5米跳台双人项目每一轮比赛中,两名运动员必须完成相同的动作(相同的动作代码以及相同的姿势)。

 (六)乙组双人5米跳台比赛包括3轮动作,其中2轮为有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难度系数为2.0),1轮为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上述3轮动作应有一轮同时向前起跳,有一轮同时向后起跳。3轮动作须选自3个不同组别,且须在2、3组中选1个动作。

 (七)参加双人跳水比赛的两名运动员应来自同一单位(地市)。

 (八)个人全能按运动员在跳板(1米跳板、3米跳板)、跳台(5米跳台)项目中实得分累加计算成绩。如某个单项出现总分为零分,规则规定视为缺项,个人全能(1米跳板、3米跳板、5米跳台)项目如有缺项,不计该项目成绩(名次)。

 (九)各组别比赛动作具体如下:

  甲组:

  1.女子1米跳板、3米跳板比赛应包括5个不同组别的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

  2.男子1米跳板、3米跳板比赛应包括6个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其中包括5个选自不同组别,另一动作从5个组别中任选。

  3.女子跳台比赛应包括5个选自不同组别的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

  4.男子跳台比赛应包括6个选自不同组别的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

  5.上述6或5个跳水动作不得出现重复动作,相同的动作代码被视为相同的跳水动作.。

  6.男、女跳台项目均可以在5米、7.5米或10米进行。

  乙组:

  1.男子、女子1米跳板

 (1)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见附表)

 (2)自选动作男子跳4个,女子跳3个,难度不超2.4,其中必须从1、4组选1个,从2、3组选1个,5组选1个,其中男子另一个应选自不同的作别。

  2.男子、女子3米跳板

 (1)1至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见附表)

 (2)自选动作男子跳4个,女子跳3个,难度不超2.4,其中必须从1、4组选1个,从2、3组选1个,5组选一个,其中男子另一个应选自不同的作别。

  3.男子、女子5米跳台

 (1)1—4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见附表)

 (2)自选动作男子、女子均跳4个,难度不超2.4,其中必须从1、4组选1个,从2、3组选1个,5组、6组各选1个。

  4.男子、女子双人5米跳台

  比赛包括3轮动作,其中2轮为有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难度系数为2.0),1轮为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上述动作应有一轮同时向前起跳,有一轮同时向后起跳。

  5.男子、女子1米跳板、3米跳板规定动作抽签表

  A组:101B 201A 201B 301C 401C

  B组:101C 201C 301A 301B 401B

  6.男子、女子5米跳台规定动作抽签表

  A组:101B 201B 301C 401C

  B组:101C 201C 301B 401B

  丙组:

  1.男子、女子1米跳板

 (1)三弹101(B、C抽签定)

 (2)1—4组半周由抽签决定(见附表)

 (3)自选动作男子跳3个,女子跳2个,难度系数不得超过2.2,其中必须从1、4组选1个,2、3组选1个,男子另一动作选自不同组别。

  2.男子、女子3米跳板规定动作抽签表

  A组:三弹101C 101B 201B 301C 401C

  B组:三弹101B 101C 201C 301B 401B

  3.男子、女子5米跳台

 (1)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姿势由抽签决定。

  A组:前A 后C

  B组:前B 后A

  C组:前C 后B

 (2)1—4组组抱膝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4.三弹评分办法

 (1)三弹动作的难度系数按走板动作计算。

 (2)三弹必须直接从板上开始,多一弹和少一弹。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3)弹起后停顿再开始,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2分。

  5.倒下评分办法

 (1)前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两手分开,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开始姿势改变,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2)前倒C的开始姿势为坐台且抱腿。

 (3)后倒A、B的开始姿势影视站立且不得作并手动作,如出现并手动作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4)后倒C的开始姿势为蹲台且抱腿。

 (5)前倒和后倒A、B的开始姿势准备好后,一提踵就认为动作开始,提踵后脚跟再着地,或向前跨一步,或手撑地,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得给分中扣除2分。

 (6)所有倒下动作难度系数为1.0。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五、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40天在广西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s://116.252.25.33:8000/dist/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截止前,将导出的纸质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以寄出快件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广西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竞训部和大会竞赛部,同时用电子邮件发至qsntyc@tyj.gxzf.gov.cn、gxsszx@tyj.gxzf.gov.cngxqyhjsb@tyj.gxzf.gov.cn,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每项内容,凡漏填、少填、不用电脑打印报名、逾期报名均按不参赛论。

 (三)运动队于赛前3天报到。

 

  六、仲裁委员与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