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柔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竞赛小项设置为准。

 

  二、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单位可报领队、医生各1名;教练员按参赛运动员人数的6∶1比例报名。

  2.运动员必须参加2022年广西青少年柔道锦标赛暨第十五届自治区运动会资格赛并取得区运会比赛资格。

  3.每单位允许有2个级别可报3名运动员,级别自定,其它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参加区运会比赛。

 (二)年龄规定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年龄组别设置为准。

 (三)运动员资格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执行。

  2.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3.运动员参赛证在运动员到赛区报到后由赛风赛纪和资格审查部统一发放,运动员凭参赛证检录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人身意外险,报到时交大会组委会统一检查,没有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运动员不予参加比赛。

 

  三、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柔道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四分之一复活赛制。同单位同一级别运动员抽签定位,分别分在A、B区。

 (三)称量体重:各级比赛称重安排在比赛前一天晚上17:00至17:30进行。

 (四)每场比赛时间4分钟。加时赛无时间限制,加时赛里,第一个获得技有得分的一方运动员将获胜,或被处罚累计达到三次的运动员将被判负。

 (五)重竞技项目运动员不得兼项比赛。

 (六)服装要求:

  1.运动员参赛所穿的柔道服尺寸大小必须符合国际柔联最新实行的道服规则相关要求;

  2.女运动员必须自备全白色或米黄色的圆领半袖衫;

  3.组委会将在运动员检录处检查参赛道服,经正式检测如不符合要求,运动队需更换合格道服参赛,不配合测量道服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4.教练员参加组委会、抽签会及临场指导时需着正装入场。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五、报名和报到

 (一)各各单位于赛前40天在广西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s://116.252.25.33:8000/dist/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截止前,将导出的纸质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以寄出快件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广西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广西重竞技运动发展中心竞训部和大会竞赛部,同时用电子邮件发至qsntyc@tyj.gxzf.gov.cn、gxzjjzx@tyj.gxzf.gov.cn、gxqyhjsb@tyj.gxzf.gov.cn,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每项内容,凡漏填、少填、不用电脑打印报名、逾期报名均按不参赛论。

 (三)运动队于赛前3天报到。

 (四)各参赛单位在报到当天晚上22时之前,将本单位最后确认的运动员报名表、健康证明、运动员相关保险证明材料一并交大会竞赛处,过时按弃权论。

 

  六、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