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冲浪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竞赛小项设置为准。

 

  二、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按运动员3∶1比例报名。

    2.运动员必须参加2022年广西青少年冲浪锦标赛暨第十五届自治区运动会资格赛并取得区运会比赛资格。

    3.每单位每个团体接力项目限报一队,每个单人项目限报3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一个组别的单项比赛,不得兼项。

 (二)年龄规定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年龄组别设置为准。

 (三)运动员资格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执行。

    2.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3.运动员参赛证在运动员到赛区报到后由赛风赛纪和资格审查部统一发放,运动员凭参赛证检录比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险,报到时交大会组委会统一检查,没有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运动员不予参加比赛。

 

  三、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冲浪联合会最新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竞赛细则及修改补充部分,按照世界冲浪协会(ISA)比赛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比赛将不设优先权,犯规评判将由裁判组根据一方运动员影响另一方运动员得分机会的程度给予抢浪或犯规判罚。

 (二)器材要符合国际冲浪协会(ISA)相关要求。

 (三)大会提供用于区分的赛事马甲。

 (四)参赛装备自备。

 (五)团体接力赛需要参照ISA的阿罗哈杯竞赛规则单独组织竞赛。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五、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40天在广西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s://116.252.25.33:8000/dist/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截止前,将导出的纸质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以寄出快件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广西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竞训部和大会竞赛部,同时用电子邮件发至qsntyc@tyj.gxzf.gov.cngxsszx@tyj.gxzf.gov.cngxqyhjsb@tyj.gxzf.gov.cn,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每项内容,凡漏填、少填、不用电脑打印报名、逾期报名均按不参赛论。

 (三)运动队于赛前3天报到。

 

  六、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