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武术散打比赛


一、竞赛项目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竞赛小项设置为准。

二、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有12名(含12名)以上运动员参加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1名;6—11名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医生1名;5名(含5名)以下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可报教练员1名、医生1名。

2.运动员必须参加2022年广西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暨第十五届自治区运动会资格赛并取得区运会比赛资格。各组每个级别每单位可报2名运动员参加区运会比赛。

(二)年龄规定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所列的年龄组别设置为准。

(三)运动员资格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执行。

2.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3.运动员参赛证在运动员到赛区报到后由赛风赛纪和资格审查部统一发放,运动员凭参赛证检录比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险以及持有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健康证明(包括血压、脉搏、心电图、脑电图检查)。

5.报名时不得更改资格赛时的公斤级别和更换运动员。

三、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级别人数少于4人(不含4人)采用单循环赛制。

(三)为了比赛安全,比赛使用大会统一提供的护具(运动员请务必自备护齿、护档、护脚背、缠手带、比赛服装红方、蓝方)。

(四)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比赛日当天有比赛的运动员实行一天一称。

四、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五、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40天在广西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s://116.252.25.33:8000/dist/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截止前,将导出的纸质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以寄出快件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广西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竞训部和大会竞赛部,同时用电子邮件发至qsntyc@tyj.gxzf.gov.cn、gxtwzx@tyj.gxzf.gov.cn、gxqyhjsb@tyj.
gxzf.gov.cn,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每项内容,凡漏填、少填、不用电脑打印报名、逾期报名均按不参赛论。

(三)运动队于赛前3天报到。

六、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